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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 会捐赠的公告

来源:长春热线发布时间:2021/10/13 9:12:00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

会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助力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产学研融合工作,促进公司自身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及在数字智能决策领域积极开展金融科技相关研究和研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分三年(具体时间以捐赠实际完成为准)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000万元,并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共同签署《捐赠协议》、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共同签署《捐赠备忘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2、成立日期:1996年7月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4000074676594XQ

4、注册资金:58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舒歌群

6、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

7、业务范围:资助、奖励、科研、交流。

8、受赠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1、甲方为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自愿分三年向乙方捐赠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资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神州信息基金项目。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首笔捐赠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汇入乙方账户,其余款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拨付计划汇入乙方账户。

3、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捐赠备忘录》主要内容

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

1、捐赠项目用途:

(1)共同建立联合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行业研究和联合研发,并以此为主要寄托申请与攻关相关科研基金项目、产业试点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等,探索金融科技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学术与应用前沿。

(2)组织联合教学,由丙方派出学术导师,由甲方派出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在校学生的学术与实践课程。甲方为丙方在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供在校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金融科技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工程实践。

(3)积极探索创建特色软件教育中心、联合培养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创新模式。

(4)共同举办行业会议、高峰论坛、校内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各界对金融科技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关注度。

2、项目管理

(1)捐赠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履行严谨的立项评审程序。由甲方和丙方分别指派3名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具体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过半数通过后以科研经费、项目津贴、奖学金、活动经费等形式,由乙方列支。

(2)捐赠总额:甲方分三年向乙方捐赠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资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神州信息基金项目。若因甲方调整捐赠数额与时间导致未能在三年内足额支付全部捐赠款项,则三方合作事宜相应延长期限,甲方不得任意缩减捐赠总额。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神州信息基金项目由丙方执行,乙方在每年收到甲方捐赠款后,将捐赠资金汇入丙方账户。丙方对此项捐赠专账管理,乙方、丙方不得擅自改变捐款的用途,如在执行过程中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减少捐赠数额、暂停捐赠或终止捐赠:乙方或丙方违规使用捐赠资金;乙方或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当甲方遇到筹资困难时;不可抗力事件。如发生以上情形,甲方应在当年6月30日前,向乙方出具书面声明,声明无法按时履约。

3、本备忘录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捐赠款项将用于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探索金融科技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学术与应用前沿等,鼓励教师、学者在数字智能决策领域积极开展金融科技相关研究和研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金融科技产业实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与院校在科研和人才领域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及资源的共享与互动,有利于促进公司自身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拟签署的《捐赠协议》及《捐赠备忘录》为指导和基础性文件,该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细节,双方后续将另行协商,具体内容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要求,并且有助于推动公司与院校产学研融合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拟签署的《捐赠协议》及《捐赠协议备忘录》。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 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0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并于2021年10月12日形成有效决议。应参会的董事10人,实际参会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为助力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产学研融合工作,促进公司自身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及在数字智能决策领域积极开展金融科技相关研究和研发,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分三年(具体时间以捐赠实际完成为准)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000万元,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共同签署《捐赠协议》、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共同签署《捐赠备忘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拟签署的《捐赠协议》及《捐赠协议备忘录》。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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